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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杨传之

    我98年修炼法轮功,不长时间,身体所有的病都好了。99年江氏集团疯狂的破坏大法、迫害大法弟子,因自己在大法中受益,心想应该去给政府讲清真象,所以2001年8月23日我去了公社,我给他们讲真象他们根本不听,因为邪恶太疯狂了,所以当时就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关押了一夜,第二天就把我送到看守所折磨,但我不屈服他们。过后邪恶非法判我一年劳教,在劳教所里由于自己没把握好,有执著,最终接受了邪恶的洗脑,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我要在这里严正声明:一切“悔过书”、“保证书”和什么签名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走好最后的路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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