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振廷 我于96年得法。非常感谢伟大的师父慈悲苦度,使我身体非常健康、道德回升,明白宇宙的真理。99年7.20,在高压迫害下,我违心的写了“保证书”,写了“不炼功”等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话,我非常后悔。特此严正声明,我写的一切“保证”和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,跟师父正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