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唐菊良、代雪枚、陈美花
99年7.20邪党迫害大法时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“认识”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(交过大法书、教功带、讲法带),严正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