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奎鹏
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坚决彻底与旧势力决裂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道路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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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