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盛龙
2003年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按的手印和签字,全部作废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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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