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苍安丽
7.20以后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紧跟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