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晋、卫聪耐、高新仙、张荣香、宋利花
在这场迫害中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要努力精進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5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