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臧丽娟、 宋国云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7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