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书云
在高压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我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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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