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耀伦
在邪恶的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