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四亮
在邪恶强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2/114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