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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贺静新 我曾经写过三次不该写的“保证书”。第一次是我去北京没去成,在火车站被非法抓捕时写的,还交了5000元的押金;第二次,我想取回押金,写下了不该写的“保证书”;第三次,单位领导逼我写了“保证”。声明:我向邪恶写过的一切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所有安排,走师尊安排的路。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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