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
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华英 我是7.20以前得法的。在恶党诽谤大法,对大法弟子進行迫害时,我曾向邪恶签过字,交过大法书,甚至放弃了修炼。后来在同修的帮助下,又从新修炼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有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