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秀荣
我于2003年5月再次被绑架,后被非法劳教三年。在邪恶环境中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。现在声明: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加倍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