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恩健
本人因修炼法轮大法,于2001年被非法劳教。在关押期间,被迫写了“悔过书、揭批材料”等,给大法造成了损失。严正声明:我过去所有写过和说过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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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