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梁颖
2001年6月18日,因到北京上访,被非法判劳教三年。其间,被迫写了“悔过和揭批”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写的“悔过、揭批”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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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