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兰芳
本人在邪恶的迫害下,做了不应该做的事,向邪恶妥协了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一律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