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梅花、马彦芬
在邪恶对大法的迫害中,我们对大法犯了罪,对不起师父。声明:在邪恶的迫害下,我们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定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