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许全贞
我向邪恶写过的一切所谓“保证”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按照师尊的教导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