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杜东华、刘景云
99年7.20以后所说、所做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声明作废。今后一定按大法的要求去做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