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时德春
从1999年7.20以后所说过的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。一定要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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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