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珍
在2003年被邪恶警察逼迫说“不炼了”,并按了手印,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言行行为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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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