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瑾、刘淑英、全国彬、杜敬维、郭正毅、王树明、王丽芬
曾为应付差事,给单位写过“不炼”的保证,现郑重声明:这前的做法全部作废。不予承认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7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