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罗伟章
我违心写的“检查、保证书”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