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熊万连、李凤华
自从99年7.20以来,我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现在起努力精進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