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贵琴
我在监狱写的“三书”一律作废。我写的所有不符合法轮大法的材料一律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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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3/11506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