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桂珍
我被非法关押迫害。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严正声明:我在邪恶的逼迫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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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