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丽云
我在被邪恶迫害期间,配合了邪恶,被取了指纹、按了手印,照了像,家人给我写了“保证书、担保书”。郑重声明: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