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胡金枝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名、盖的手印,还有家属叫他人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3月2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