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慧彩、李晓静、李明霞、薛進忠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在“不修炼大法”的协约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从新走入正法中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补偿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