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曾召英、李小伍、曾秀英
99年7.20以后,我们在压力下配合了邪恶,做了不符合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们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正念正行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