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郭小攒、姜淑兰
单位让写对“法轮功的认识体会”,我们写了诬蔑、诋毁法轮功的言论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所写、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