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宝兰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写的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师父回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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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