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齐长坤、王克畅
我俩配合了邪恶,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们两人向邪恶签的字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