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桂兰
99年7.20以后,所说的对大法不利的话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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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