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贵祥
在邪恶迫害下,写的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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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