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云波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声明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4/11511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