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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马义先 2004年1月份我因讲真象被非法拘留了15天。在2004年11月份时,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和“610”的邪恶之徒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,强迫我儿子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。声明:家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信大法,坚信师父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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