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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周爱云 2003年5月3日,我被邪党非法带走,非法判了二年劳教。在看守所呆了83天,出来时邪恶党要我写“保证书”,我违心的抄了它们写的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以前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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