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玉琼
2005年4月23日,在被邪恶强行绑架拘留时,在高压下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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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