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连英
我在劳教所邪悟期间,写了、说了对师父不敬的话,向邪恶签过名,交过大法书和师尊讲法录音带,给大法造成损失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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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