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秀梅
99年7.20期间,我在共产邪恶的高压下说了对大法有损的话,并写了“保证书”。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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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