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红杰
在一九九九年期间,我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行为,烧毁、撕毁了大法书。在此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,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8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