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仲森、李永芳
我被非法抓進洗脑班,做了许多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声明:我过去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,跟上师父的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