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秀荣
我在邪恶面前又一次妥协,愧对师尊与帮助我的大法弟子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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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