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淑琴
在邪恶迫害下,本月社区工作人员到我家时,逼迫老伴在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上替我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助师正法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4年11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