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邓淑慧
99年7.20以后,我在单位被迫写的所谓的“保证书”和有损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