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竹兰
过去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!今后认真学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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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