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蒋美玉
在邪恶迫害下,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,以及写的“保证书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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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0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