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永金
在邪恶迫害下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5/11/25/115166.html